南方人才市场:档案调入、调出、出具证明办事指南
浏览次数:562 发布时间:2019.8.2
一. 档案转入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:
1) 凭本人身份证登记、领取调档函
2) 调档函交至原档案存放机构,办理档案调出手续
3) 由档案原存放机构机要交换至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
4)确认到档,办结
注:如属于商调,需确认随档或另附有:《转正定级表》、《同意调出函》。
二. 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调出档案:
注:档案调出事宜需经档案专管员专人办理。
1) 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原件、存档机构的调档函(抬头写明“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代理部”或“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”)。
2) 档案、户口均存放于南方人才市场的:a先从集体户迁出户口,b再办理档案调动,c三个工作日后档案可调出。
注:因个别城市的人才引进手续要求先审核档案,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户口调动。针对该情形,可在专管员处申请先调档案再迁户口。申请人应填写书面《承诺书》,保证户口迁出时间及地址。因档案转出后,户口处于冻结状态,如有涉及需用到户口卡办理的事项应尽早办理完毕。注意:户口冻结后,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外,其他情形不再允许借出户口卡。
3) 档案在南方人才市场,户口不在南方人才市场的:可以直接凭身份证、调档函当场登记办理档案调出。三个工作日后档案可调出。
4) 取档时间:本人自带方式取档,不计办理当日,第三个工作日10:00之后可取;机要交换方式邮寄档案,广州市内请10个工作日后在档案接收地查询,广东省内请20个工作日后在档案接收地查询,广东省外请40个工作日后在档案接收地查询。
5) 取档提供材料:本人身份证原件、我处给予的调档回执(机要交换方式无须)。
三.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开具档案相关证明
凭本人身份证至管员处当场登记办理。
1) 存放证明当场出具。
2)档案内信息证明须查档后出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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